(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9日電)台中市稅務局日前函請中央放寬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獲中央採用,將延後至11月30日。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表示,「感謝府院苦民所苦、急民所急。」

今年度全國各縣市調整地價稅及土地公告現值,引發關注,林佳龍指示市府地方稅務局向中央建議降低對一般民眾衝擊的配套方案,獲行政院採用。

?a href="http://www.liang-huei.idv.tw">濾水器 水世界旨妖埥裉毂鄙铣鱿襁M黨中常會時,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特別在會中指出,放寬優惠稅率期限的方案,為台中市政府的建議。林佳龍則回應,中央在1週內就有具體回應,「感謝府院苦民所苦、急民所急。」

林佳龍日前指出,為避免讓民眾短時期內稅賦負擔過大,稅制調整應站在體諒市民的角度,將心比心來討論,否則連續幾個稅都大幅增加,民眾會受不了。

林佳龍更指示市府地方稅務局,於上週行文行政院財政部,自今年起放寬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不受現行須於9月22日前申請之限制。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一般土地稅率則為千分之10至55。

財政部今天正式宣布,放寬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至11月30日,已繳納者若申濾水器過濾器 水世界請通過也將退還溢繳額度。

另外,台中市地方稅務局也另外提報財政部,建議研修「土地稅法」第16、17條,適度調降高級距稅率,並將重劃土地自重劃完成之日起減半徵收2年地價稅規定,延長減徵期間並緩步恢復全額課徵。

至於是否研修放寬「稅捐稽徵法」第26條有關緩繳及分期繳納的適用範圍?稅務局表示,目前正在全速就分期繳納的可行性及法源進行研商,若順利,將於近日公布,盼緩解市民繳納稅款的經濟壓力。1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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